甘肃省临夏县“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1号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临夏县“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1号电站建设项目,已由临州发改能源【2019】135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名称:临夏县“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1号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6.建设规模:临夏县“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1号电站建设项目,建设规模1000.31KW,占地面积约37亩,在地面安装335WP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2986块,每16块或18块光伏板作为一子阵,总计186个子阵,分布排列方式为上下两排,每排各8块或9块组件,形成2X8块子阵或2X9块子阵。共计采用19台逆变器,19台10进1出50KTL组串式逆变器,所有逆变器均具有通讯功能,支持蓝牙及APP功能。新建S11-1000KVA变压器一台,0.4KV低压柜3面(其中一面为电容补偿柜),并配置通讯测控装置一套,以备后期上传电站及箱变有关数据。所有组件子串正负极对应接入逆变器,经逆变器出线后汇流至升压箱变低压侧,通过箱变升压后采用10KV新建线KV高压并网。(详见实施方案批复)
(3)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包括实施方案批复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经批准的红线)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
(7)协助光伏电站运行维护人员培训(具体人数由建筑设计企业根据实际的需求提供花名册)
(8)招标文件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等。
7.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并网发电日期: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9月9日
9.质量发展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检验收取规范》合格标准,主要材料(光伏组件和逆变器)一定要采用满足最新《光伏领跑者计划》的要求的产品。
3、施工部分:项目概况第6条中全部土建施工、围栏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培训、检验、试运行、配合招标人验收和免费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交钥匙”工程,并代行办理相关行业审批或核准手续与供电部门协调相关事宜。
4、负责办理电站施工的各项手续并取得相应报告,包括施工图审查手续、消防备案及验收等;负责编制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报告,配合安评机构完成安全技术服务;配合办理并网相关手续,包括并网协议及购售电合同签订、防雷测试及验收、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至取得最终监检报告、并网验收测试及取得报告、安全防护测试及取得报告等;配合项目水保、环保手续办理及验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注:上述证件已三证合一的,则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新能源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近三年拥有非常良好的财务情况(须提供2016年-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投标人需提供近半年(2019年1月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示的社保缴费证明。
7、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的说明。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应当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④联合体各方数量不能超过 2 家;⑤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企业。
9、光伏组件、逆变器等主要设备应采用国家资质检测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的先进技术。
(2)2016年4月1日起至今,具备光伏扶贫电站 EPC 总承包业绩累计达到5兆瓦及以上;
11、投标人应提交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不是满足公告要求,并决定是不是参加投标。资格审核检查的具体实际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核检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招标方案”模块中点击“标段(包)”,选择相应招标项目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5月28日 09: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地址:临夏市青年路2号);
临夏县“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2#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临夏县“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2#电站建设项目,已由临州发改能源【2019】136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名称:临夏县“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2#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临夏县“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2#电站建设项目,建设规模1.037MWp,占地面积约37亩,在地面安装360WP高效单晶硅电池组件,每18块组件串联为一个光伏组串,共160个光伏组串,每8路光伏组串接入1台组串式逆变器,逆变器总计20台。每4台组串式逆变器接入1台交流汇流箱,5台交流汇流箱接入1台1000KVA箱式变压器的低压侧,升压至10KV,构成1组光伏发电单元。开关站后以架空线KV线路。(详见实施方案批复)主要招标内容为: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机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需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有有效合格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确保能够常驻现场管理本工程且同时不再担任其他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担任过同类项目的管理经历,并附项目业绩合同。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6、投标人一定要有良好的财力,近三年内均不得亏损,拥有非常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出具第三方资信证明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2016年4月1日起至今,具备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业绩累计达到50兆瓦及以上;
8、投标人应提交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15:0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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